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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學習原則:
學習的結果應是一個完整的經驗,而非片段的知識,所以在一個時間內並非僅有一種學習,而是包含多種學習。克伯屈(Williem H. Kilpatrick)認為學習包含下列三種
(一)主學習:
(1)指教學時所要達到的教學目的。其內容或是某種知識、技能或是理念、價值,規範視課程性質而定。
(2)例如:鴉片戰爭→瞭解其發生之原因、經過、結果。
(二)副學習:
(1)指與功課有關的思想和觀念而言。
(2)例如:鴉片戰爭→瞭解中國與英國之地理關係,及吸食鴉片有害健康之知識。
(三)附學習:
(1)指學習時所養成的理想態度。
(2)例如:鴉片戰爭→激起學生之愛國情操、發憤圖強。
(四)應用:
1.以認知為主的教學:以知識、理論及原理原則的介紹為主。
2.以技能為主的教學:大多是動作的示範和技能的練習。
3.以情意為主的教學:大多用於品德的培養、態度和習慣的養成、情感的陶冶。
4.在特殊教育教學時,教師可以用鼓勵學生發問,使其發揮聯想力,以擴大學習領域,或以延伸教學的方式,或用核心課程觀念來實施教學,這些都是有助於使教學活動成為完整的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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